
遺產萬萬稅 過世前2年贈與財產視同遺產2022-01-24 591編輯部報導283人瀏覽 · 26人分享每日新聞速覽,市場變化搶先知圖/遺產稅規定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的財產,都將被列入遺產稅課徵。很多人都知道,親人過世時要繳遺產稅,但其實不光是過世當下的財產得繳稅,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在「過世前2年」,贈與給配偶、小孩、父母、兄弟姊妹或祖父母,以及上述繼承人配偶的財產,都要計入遺產總額中被納稅。地政士就表示,常有民眾因不按規定未如實申報,被追繳漏稅;建議民眾如果想降低遺產稅,除了善用遺產稅每年扣抵、免稅等額度外,也可以超前部屬,以分段贈與等方式節稅,較不易有觸法風險。│贈與對象眉角 13類親人要申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一般來說,夫妻或配偶互相贈與財產,並不用繳交贈與稅,同時如果贈與其他人且金額未超過當年的免稅額度,亦免繳贈與稅。但如果家中有長輩或其他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贈與財產給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時,這些被贈與的財產就應該被視為遺產,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。